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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旅游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息发布者:l13890832567
    2017-09-17 21:20:26   转载

    发文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

    文  号:泸市府发〔2008〕15号

    发布日期:2008-6-13

    执行日期:2008-6-1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川滇黔渝结合部旅游组织中心”的战略部署,推进全市旅游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着力实现旅游招商取得实质性突破,现就2008年全市旅游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旅游招商引资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各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针,紧紧抓住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的契机,以项目为核心,以开放换投入、以资源换资金、以引进促发展、以环境引客商,切实树立“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大产品”观念,坚持旅游招商“一事一议、一事一策”,实现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旅游项目、旅游产品、旅游精品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新突破。

      二、招商目标

      旅游项目的包装策划是招商引资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以资源、集镇、线路为依托,精心策划、包装项目、对接客商。遵循旅游产业发展规律和我市实际,突出重点,优势优先,分阶段、分时序、分片区、分项目、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确保2008年旅游招商引资有成效、有效果。(见附件1)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2008年旅游招商引资取得实质性效果,必须认真做好旅游项目的策划包装,进一步完善旅游招商机制和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力推进以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

      (一)切实抓好旅游项目的策划包装,为实施项目招商提供保障。各区县政府应尽快聘请有资质的旅游专业策划机构对景区项目进行精心策划、包装、论证,明确景区投资项目定位、投资进度、投资成本、投资效益、风险评估、实施步骤、配套设施等,与投资开发商及游客的需求全方位对接,为旅游项目的招商成功提供保障。为此,对各区县2008年旅游景区项目策划作以下任务分解。(见附件2)

      (二)进一步完善旅游招商引资机制和管理体制,为旅游项目成功招商提供体制保障。区县政府是旅游景区招商的主体,是具体组织者、实施者、主导者,要落实专人,组成专业的机构,专职负责抓好旅游招商工作的落实。特别是我市明确的张坝、佛宝、黄荆三大景区,相关区县政府要站在泸州建设川滇黔渝结合部旅游组织中心目标的高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打破“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体制,本着政府主导、整合资源、机制灵活、运转有序、务实高效、精简廉明的原则,成立景区管理机构,统一行使景区项目的策划、招商、协调、服务、监督、管理职能。同时,各区县政府要探索组建“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试点工作,通过争取国债资金,以门票收入质押贷款和专项基金贴息贷款等融资方式,加快推进景区招商和开发建设。

      (三)加强协调配合,优化投资环境,为旅游招商提供环境保障。一是各区县政府要充分认识旅游投资规律,主动降低“门槛”,降低投资风险,允许投资者在经营上先期启动主要经营项目,边经营边投入;对政府已投入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可分年度分期付清;政府应收取的资源使用费,可在门票收入中按比例逐年收取。二是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为旅游招商引资、旅游重大项目用地、税收、产品开发、信贷、价费、项目审批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制定旅游招商引资的具体措施。三是着力解决制约泸州旅游招商引资的交通瓶颈。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积极争取交通、发改委的支持,加快建设景区快速通道,形成进入旅游景区的快速交通网,抓紧打通、加宽、硬化佛宝、黄荆景区的交通环线。

      四、招商目标考核

      为确保2008年旅游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落实,市政府决定对区县政府旅游招商引资工作实施单项目标考核,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会同市政府目标办、市招商局另行制定具体考核实施细则。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加强旅游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方案,精心策划包装一批具有地域特色、个性特色的旅游项目,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外推介,引进投资商,确保旅游招商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泸州市2008年旅游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招商景区名称 招商额(亿元) 实施责任主体 
    1 张坝桂圆林 3.6 江阳区政府 
    2 芙蓉岛景区(含洞窝景点) 0.1 龙马潭区政府 
    3 凤凰湖景区 0.2 纳溪区政府 
    4 佛宝景区 0.2(可分成四大片区,完成1个项目招商) 合江县政府 
    5 叙永震东苗族风情一条街 0.15 叙永县政府 
    6 黄荆景区 0.2(可分成四大片区,完成1个项目招商) 古蔺县政府 


      备注:此表所列景区招商引资项目不包括宾馆、餐饮、娱乐项目。

      2. 2008年泸州市主要旅游景区项目策划任务表


    序号 旅游景区项目策划 实施责任主体 备 注 
    1 完成方山景区项目策划 江阳区政府 均需聘请有资质的旅游专业策划机构进行项目的包装、策划、论证 
    2 完成芙蓉岛景区项目策划 龙马潭区政府 
    3 完成凤凰湖或天仙硐景区项目策划 纳溪区政府 
    4 完成佛宝景区旅游项目策划 合江县政府 
    5 完成丹山景区或震东苗族风情一条街项目策划 叙永县政府 
    6 完成太平四渡赤水或黄荆景区项目策划 古蔺县政府 
    7 完成玉龙湖、玉蟾山项目策划 泸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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